抗日战争时期,一个青年女子由于追求物质享受而堕入敌特组织,干了一系列特务勾当。最后,当她在临难不屈的共产党员的精神感召下,有所觉悟时,却被敌人杀死。 影片根据茅盾同名小说改编。在40年代后期,影片编导曾计划把作家茅盾这一创作于40年代初并在当时产生广泛影响的作品搬上银幕,因政治环境不允许未能实现。 上海解放后,文华影业公司将其列为重点剧目投入摄制。影片对女主人公赵惠明的处理,创作者曾经过认真考虑。赵惠明是特务,又是失足者。她是个思想性格复杂、内心冲突激烈的人物。 影片于1950年冬上映,受到观众欢迎。不久报刊有文章提出影片对赵惠明“过于同情”的批评,认为与当时正在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方针政策不相吻合。影片即不予放映。
志嘉的父親因不滿兒子的婚姻,而避居小島,志嘉娶了明月後,生下了女兒玉蓮。然而明月經受不住金錢誘惑,撇下父女倆與別人去了香港,志嘉從而積勞成疾,生活十分窘迫,不久,志嘉便去世了。留下女兒玉蓮投靠爺爺長山於小島中生活,玉蓮與小朋友小豆子一起過上了孤兒流浪的生活。但玉蓮是個懂事的孩子,她默默地幫爺爺做這做那,終於感動了爺爺,祖孫倆相依爲命。而明月也在這時尋上島來,想領回玉蓮,彌補沒做好母親的罪責。長山此時身患絕症,雖捨不得孫女,但爲玉蓮前途着想,只好以“怒罵”迫使她離開自己,託付給明月撫養。